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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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5日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侦查监督部办理案件审查标准
一、审查逮捕
应当批准逮捕的情形: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立案监督
(一)监督立案的情形: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同级公安机关管辖的。
(二)监督撤销案件的情形: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一)纠正违法
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
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私自涂改证据,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7、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8、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9、非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
10、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
11、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12、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
13、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14、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
15、侦查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16、应当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而不告知,影响犯罪嫌疑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17、阻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18、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录音或者录像而没有录音或者录像的;
19、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依法应当通知家属而未通知的;
20、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二)纠正漏捕
针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